市场部经理侵吞报销款27万余万,北京刑事律师成功辩护,提出多条辩护意见,法院采纳后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。
【案情回顾】
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5年,被告人吴某某在担任A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市场部助理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伪造公司市场部经理徐×的签名报销发票,侵占公司财务报销款项共计人民币270274.08元并据为己有。
被告人吴某某于2016年3月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2号楼305号门前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经侦支队民警抓获到案。
案发后,被告人家属已全额退赔。
【律师观点】
被告人吴某某委托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孟博律师担任其辩护人。
孟博律师作为知名北京刑事辩护律师,在职务侵占罪等职务犯罪辩护方面经验丰富,有着许多成功辩护的案例和经验。
孟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,详细了解本案的案情和事实后,通过案卷对案件做了进一步的整理和分析。
孟律师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没有意见,但是孟律师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系初犯、主观恶性小、社会危害性小,其能如实供述罪行并赔偿单位的全部损失,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。
【法院审理】
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吴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已有,数额较大,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,已构成职务侵占罪,依法应予刑罚处罚。
同时,法院采纳了孟律师的辩护意见,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,最终判决:被告人吴某某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